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26165號函暨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26476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公告,經評估國內整體疫情日趨穩定,自7月27日起,將全國疫情警戒三級調降至二級,並遵照通案性原則。 |
三、 | 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二級期間,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之運動團隊於學校停課期間,返校參加運動團隊訓練之學生選手及教練等相關人員之健康,避免增加不必要的群聚感染,爰訂定本指引,請各校務必落實遵循。 |
四、 | 各校應依防疫管理指引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表」(如附表 2)每日進行自主查檢,並留存以供查核,另請每週一應將上週自我查檢表免備文送至本府備查 ,每日自我檢核查表請核章後掃描寄至承辦人信箱:ya334973@hlc.edu.tw(信件主旨:○○國中/小,8/2-8/6自我查檢表),本府及中央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
五、 | 請各校依本指引,盤點預計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確實造冊控管,針對未成年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訓練應取得家長同意書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措施及應注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