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地區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行政人員(含行政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技術人員及工友等),擴大實施居家辦公之比例原則為二分之一。
請各校校安人員轉知專責人員
一、為應防疫需要,減少跨區移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位於雙北地區之中央機關,擴大實施居家辦公比例為二分之一。基此,位於雙北地區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行政人員(含行政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技術人員及工友等),亦比照擴大實施居家辦公之比例原則為二分之一。
二、位於雙北地區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行政人員擴大實施居家辦公措施,請審酌以下原則辦理:
(一)本次擴大實施居家辦公,應就由雙北以外地區前來上班者、懷孕者、有 12 歲以下子女需照顧者、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檢疫措施者,審酌優先實施。
(二)居家辦公,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不用請假。
(三)對於實施居家辦公之人員,務必遵守相關資安規定,及避免處理機敏性業務。
三、另,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實施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其差勤管理、教學、課程、評量等相關事項,仍應依教育部國教署 110 年 5 月 2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063309 號函規定辦理;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實施居家辦公者,仍應依教育部國教署 110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063470 號函規定辦理。
四、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國教署高中職組: 04-37061130 ; e-3210@mail.k12ea.gov.tw 。
(二)國教署國中小組: 02-7736-7498 ; e-j214@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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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教署主計室: 04-37061624 ; e-a116@mail.k12ea.gov.tw
(六)高教司: 02-77365871 ; zxcv71427@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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