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徵求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一、徵才機關: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
二、職稱::約僱人員
三、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5,532元。
四、職系:無
五、名額:1 名、備取1名,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春日里泰林95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1日止
八、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九、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人員之工作,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2月23日止或進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期滿或進用原因消滅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綜合行政及人事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各一份,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0年4月21日16時前親送(981花蓮縣玉里鎮春日里泰林95號。)或寄達「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人事」收,聯絡電話:(03)8872628#25。聯絡E-Mail: uc07@yuli.gov.tw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四)送件資料本所會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