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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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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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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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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請各級學校確依本部 110年1 月 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90186150 號「各級學校 110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辦理。
二、另因應春節連續假期,為防範校園重大校安事件發生,各級學校知悉重大霸凌、違法、自殺自傷、重大交通及災害等事件,應於接獲訊息時立即進行相關通報及協助,俾完善校園安全防護功能。
三、因應近期重大霸凌事件發生,部分行為人為中輟(離)學生,為確保校園安全,請加強中輟(離)學生之關懷及追蹤輔導。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