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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李灼悅 電話: 038462860#557 電子信箱: joya033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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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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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15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50184449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檢送本縣辦理「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花蓮縣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回流研習( 113 、 114 、 115 學年度錄取),請貴校轉知所屬正式初任教師依時程配合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之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運作計畫」辦理。 |
| 二、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地方層級工作手冊規定,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半年回流一次之規定(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徵選教師、幼教、專任輔導、特教及公費生)。 |
| 三、 | 研習辦理資訊: |
| (一) | 115 年第一梯次:預計 10 月發至各校研習公文,研習方式採用多項研習課程可自行選擇,惟至少須完成 6 小時的時數,依各課程之規定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線上表單完成報名,以達初任教師回流研習之要求。 |
| (二) | 115 年第二梯次:研習方式採實體授課,日期暫定 116 年 1 月 28 日至 116 年 1 月 29 日,請事先排開要務並務必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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