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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黃芳萍 - 學務 | 2026-05-07 | 點閱數: 15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52801809 號函、 104 年 7 月 3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079783 號函及同年 8 月 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107328 號函頒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辦理。
二、 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事件,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一) 各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1、 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圍,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 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圍偏僻的死角,維保自身安全。
3、 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4、 於校外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開。
5、 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二) 落實校園門禁管理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圍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丶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三) 針對校圍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於每學期應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四) 請依「維護校圍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 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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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請調查或檢舉之收件單位、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及程序等資訊,應避免以非公務之電子郵件作為收件方式,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保密原則,以保障其個人資料。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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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數器

今天: 1285128512851285
總計: 225756722575672257567225756722575672257567225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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