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小總務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甄選簡章
一、職務名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內容:
(一)協助本校教育行政及人事行政業務。
(二)本校各項活動辦理及會議召開之行政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徵選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學校行政經驗者尤佳。
(四)具良好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四)無與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主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五)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或依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不得僱用者。
五、薪資: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5,532元)
六、工作期間: 本職缺係代理本校幹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109年2月24起至111年2月23日止)所遺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期滿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
七、工作地點:春日國小
八、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8日止。
九、應徵方式:
(一)註明應徵本校約僱人員並檢附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s://www.czips.hlc.edu.tw/)、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寄達或親自送至本校人事室(花蓮縣玉里鎮春日里泰林95號)。
(二)原則採書面資歷審查,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聯絡電話:03-8882372轉171或03-8872628#25人事室李婉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