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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校進行 115 學年度體育班新生招生(第二招)事宜,請貴校惠予協助公告並鼓勵報考,至紉公誼。 |
| 說明: |
| 一、 | 依花蓮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設置要點,及花蓮縣政府 115 年 3 月 6 日府教體字第 1150038745 號函辦理。 |
| 二、 | 依 115.1.30 自強國中體育發展委員會會議記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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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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