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辦理。 二、各校因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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