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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府委請吉安國中辦理「花蓮縣 114 學年度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班暨本土語言 (臺客原)教學支援人員認證換證計畫(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一般民眾)實施計畫」,惠請貴單位核予參訓人員公假登記並於貴單位網站公告周知,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本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教育部「114 年 11 月 17 日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
| 二、 | 研習日期: 115 年 4 月 11 日、 4 月 12 日、 4 月 18 日、 4 月 19 日、 4 月 26 日,總計 36 小時。 |
| 三、 | 報名資訊: |
| (一) |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4 月 2 日(四)16 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
| (二) | 報名方式:報名資料可採「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方式辦理。 |
| 四、 | 旨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 聯絡電話: 03-8523136-102/0918-175733 E-mail: shiuan1030@hotmail.com |
| 五、 | 敬請鼓勵校內具本土語文(台、客、原)中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辦理換證。 |
| 六、 |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通過培訓人員之證書因考評、製作將於 115 年 6 月底前發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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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選單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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