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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個樣板佈景)
宣導 黃芳萍 - 學務 | 2026-02-09 | 點閱數: 34
依據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6 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 1150023392 號辦理

為防制學生涉違反《菸害防制法》,請全體師生及家長共同配合下列事項:

  1. 校園內全面禁止吸菸及使用電子煙。
  2. 學生不得於社群平台或網路張貼、分享或展示菸品(含電子煙)、吸菸或使用電子煙之圖像、影片或文字內容,以免觸法並危害健康。
  3. 請培養正確媒體識讀能力與法治觀念,避免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

感謝大家共同守護孩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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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學校應於學校網頁明顯處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呈現校園性別事件之申請調查或檢舉之收件單位、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及程序等資訊,應避免以非公務之電子郵件作為收件方式,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保密原則,以保障其個人資料。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檢舉收件單位:學務組 電話:038872628分機 24 電子郵件:fangping1998@hlc.edu.tw

計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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