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4 條、「國民教育法」第 45 條及第 46 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