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春日國民小學106學年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劃
一、目的:
1. 為推動環境教育,養成學童資源回收能力,達成垃圾減量之環保精神。
2. 培養全校師生環保觀念,提昇個人公德心與生活品質,確實維護校園整潔。
3. 指導學生學習資源回收的方法,進而了解「愛物惜物」的觀念,養成良好生活態度與習慣,
以影響家庭、社區,達到維護環境之目的。
二、依據本校訓導處衛生保健工作計畫。
三、實施原則:
1. 加強可回收性資源物質之處理,一則化腐朽為神奇,一則減少垃圾量。
2. 全校師生全面施行,教職員工應以身作則。
3. 積極宣導,妥善管理。
四、分類規定:
◎非資源垃圾:班級垃圾:
需用垃圾袋裝好至8分滿再綁好拿到子母車丟入,不可散落出子母車外。
廁所垃圾:請每日集中於1個普通垃圾袋內,裝至8分滿綁好再拿至子母車
丟入,不可散落出子母車外。
外掃垃圾:分一般垃圾、落葉、以及可資源回收垃圾,請分開處理。
◎資源性垃圾:
(1)紙類:報紙、書籍、鋁箔包及其他紙類,紙箱、購物紙袋等。
(2)保特瓶:保特瓶、礦泉水瓶。
(3)鐵鋁罐:鐵罐、鋁罐
(4)塑膠瓶:各種優酪瓶、牛奶瓶、養樂多瓶、果汁瓶(如每日C等)。
(5)塑膠類:其它各種塑膠製品及乾淨的塑膠袋。
(6)其他類:保麗龍、電腦、玻璃瓶、廢家電。
(7)廢電池、廢光碟片類。
(8)二手制服、運動服回收。
五、
實施辦法:
(一) 回收地點:五年甲班後方之資源回收室。
(二) 回收時間:每週二早上10點至10點30分;
遇評量週或其他活動得彈性調整。
(三) 回收種類:(1)紙類、(2)保特瓶、(3)塑膠容器、(4)玻璃瓶、(5)鐵鋁罐、
(6)保麗龍、(7)鋁箔包、(8)電池、(9)光碟、(10)行動電話。
(四) 回收方式:由各班級回收負責人員於回收時間至指定地點,進行分類回收。
(五) 回收人員:(1) 班級得設置一至二名衛生股長或值日生,負責資源回收工作與檢查。
(2) 各處室之資源回收工作由職工負責,各科任教室由管理之科任老師負責;可協請負責打掃之學生協助。
六、注意事項:
1.紙類於每週二、四回收;學期初及學期末另安排紙類回收時間。
2.鐵鋁罐及寶特瓶、塑膠罐、鋁箔包請用水沖洗曬乾以免在儲存過程中產生惡臭及蚊蠅、蟑螂。
3.紙類回收物請勿放入使用過之衛生紙,資源性物品如要回收,請一律沖洗乾淨,勿將有油漬
或食物殘留其中。
4.若有分類不全者,將退回重新處理。
5.學期末另訂時間實施二手制服、運動服與學用品回收。
六、
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吳聖才 教導主任:謝明賢 校長:楊正雄